2020年12月1日,荊州市醫保局出臺了關于國家談判藥品和部分罕見病、乙類限制性藥品門診用藥待遇保障的文件。
在市醫保局服務窗口,市民孫先生正在給老伴申請辦理罕見病門診用藥待遇保障,他的老伴患特發性血小板減少癥將近10年,長期需要依賴進口藥,一直以來都是一筆巨大的開支,現在辦理后就可以省下不少錢了。
孫先生的老伴治病所需的進口藥屬于罕見病藥品。根據政策規定,部分罕見病、乙類限制藥品,參保人員因病需門診使用的,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報銷70%,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報銷55%。此外,參保人員因病需門診使用國家談判藥品的,按規定先行自付后,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報銷90%,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報銷70%,極大地解決了參保人員的用藥需求。
據了解,國家談判藥品主要是指被列入國家談判藥品范圍且在談判有效協議期內的藥品,很多藥品原來是通過住院方式來保障解決,門診保障有所欠缺,特別有部分罕見病病種,門診沒有待遇保障。
符合政策的患者可以在定點醫療機構領取罕見病申請表,在醫保特藥醫師臨床醫囑的指導下填寫罕見病申請表之后,到醫院醫保科蓋章確認,最終報到醫保機構審核,通過之后就可以持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刷卡結算醫療費用。